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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出口代理目录外商品抽查公告 时间:2016-03-26 点击量: 一、根据《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39号),上海检验检疫局将开展2015年第一阶段进出口目录外商品抽查检验工作。

二、本次抽样时间从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三、下列HS编码项下的进口产品将纳入抽查检验范围:

1.切削机械,HS编码包括8461201000、8461202000、8461300000、8461901100和8461901900。

2.锻压机械,HS编码包括8462101000、8462109000、8462211000、8462219000、8462291000、8462299000、8462311000、8462312000、8462319000、8462391000、8462392000、8462399000、8462411100、8462411900、8462419000、8462490000、8462911000、8462919000、8462991000和8462999000。

3.塑料加工机械,HS编码包括8477101090、8477109000、8477201000、8477209000、8477301000和8477302000。

四、抽样量为每组样品抽取1台。

五、检测项目为机械安全与电气安全。

六、上海进出口代理检验标准为GB5226.1-2008《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上海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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