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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进出口代理贸易行业继续免收出口商检费 时间:2016-04-08 点击量: 来自于上海海关检验检疫局的进出口贸易政策:2014年(1月1日---12月31日)上海进出口代理贸易行业将继续免收出口检验检疫费! (同时,本次进出口免收政策适用于全国范围内)

进出口贸易新闻拓展:本次优惠政策是对于2013年8月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政策的延续,上海检验检疫局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减免收费政策,为上海进出口外贸公司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和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免收2014进出口行业的出口商品法检费用。

一、免收出口商品法检费用的具体项目:

(一)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货物检验检疫费、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集装箱检验检疫费、包装物及铺垫材料检疫费、携带或邮寄物检验检疫费。

(二)货物及运输工具鉴定业务费:重量鉴定费、数量鉴定费、木材检尺费、包装检验及鉴定费、集装箱鉴定费。

(三)安全监测及特殊检验项目收费:型式试验费、其他特殊检验项目费。

(四)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各类考核注册的申请考核及证书费、签发证(单)费(不包括签发预防接种证书、签(换)发健康证书、外国人健康证明验证、出具诊断书、病情摘要)、查验审核费、空白证单工本费。

(五)其他:复验费、免验、标志(标记)成本费、封识成本费、隔离场(圃)租用费。

(六)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

提醒:以下范围不在出口免收范围内: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相关部门需要严格落实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财政和物价部门也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上海进出口代理贸易公司成本负担,促进上海地区对外进出口贸易便利化,促进出口稳定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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