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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机械机电设备进出口代理贸易注重质量安全? 时间:2016-04-12 点击量:

进口新旧机械、机电设备定义:(含旧机电产品),是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电子产品、电器产品、仪器仪表、金属制品等及其零部件、元器件。

机电产品的具体范围包括六大类:

一、金属制品

二、机械及设备

三、电器及电子产品

四、运输工具

五、仪器仪表

六、其他(含磨削工具、钟表及其零件、电子乐器、医用家具、灯具及照明设置、健身器械及游艺设备等等)

在代理进口机械机电设备产品时应注意三方面问题。

一是进口前必须充分调研,了解我国对该设备的强制性标准,特别是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方面的要求。同时,及时将与进口地区标准不同的地方告知生产商,事先控制风险。
    二是在贸易合同中增加“自我保护”条款,尽量把安全警示和品质安全方面的要求写入合同或信用证中,并列明索赔责任。
    三是对于法定检验的进口机电产品,企业在进口机电产品开箱前,要通知检验检疫部门做好检验工作,一旦发现出现数量短缺或品质安全问题,立即停止开箱并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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